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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管理办法
时间:2023-02-20 访问次数: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的管理,更有效地保护、开发和利用展馆资源,根据学校具体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 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记录了中国波澜壮阔的农机发展历程,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蕴涵着丰富的教育资源。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中国农机文化展示建设管理维护。

第二章 管理职责

第三条 党委宣传部关于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的管理职责:

(一)落实具体承担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管理的工作人员;建立健全资料收集和保管、参观和利用等有关制度。

(二)充分利用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平台,加强中国农机相关资源的开发工作。

(三)负责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资源的征集与鉴定、建档以及日常管理和展示工作。

(四)严格执行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资料的接收、管理、借阅、参观等有关规定,加强场馆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

(五)协调后勤集团做好展览馆开关电器、清洁卫生工作、花草布置等工作。

(六)维护场馆设备和器材,确保各类设施、设备正常运转。

)妥善保管和处理未整理展出的展览材料,不得随意乱放和损坏。

)对场馆设备、器材、办公家具的维护及治安管理。

承担预约师生、嘉宾、校友的参观和介绍任务。

第三章 展馆开放

第四条 中国农机文化展示学校内外免费开放,可预约参观或自行参观,预约参观请访问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官方网站

第五条 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每周一至周五下午两点至五点开放,特殊情况将于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官方网站进行通知。

第六条 校园开放日、新生入学教育、毕业生离校教育、新进教职工或嘉宾、校友参观等参观时间不接受预约参观。

第七条 学校内外各单位预约参观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,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。

第八条 单位参观中国农机文化展示馆,须由内对口单位提出申请经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,由党委宣传部协调安排,必要时配备专职人员或学生讲解员现场讲解。


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邮编:212013 联系电话:887918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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